多年来,盟委、行署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,主要领导亲自督导,多次召开专题会议,实行月调度机制,并制定印发《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》,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,推动责任落实。
盟自然资源局联合生态、林草等7个盟直部门制定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度全盟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全盟2024年创建自治区绿色矿山任务,并建立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协调机制,按照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、“谁主管、谁监管”原则,各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绿色矿山建设。2024年,全盟17家拟创建绿色矿山企业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工作基础上,制定了99项绿色矿山建设提升计划,重点在矿区定置管理和标识标牌、矿区环境监测以及三废综合利用处置等方面设立提升项,逐步完善优化绿色矿山管理体系。
盟自然资源局举办全盟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培训会,邀请自治区相关专家向拟创建绿色矿山企业解读绿色矿山标准,促进全盟大中型生产矿山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,从“示范引领”转变成“全面推进”。积极与各大中型生产矿山企业沟通,征求自治区相关文件建设性意见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,从原来的“要我建”转变成“我要建”,加快矿山企业的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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